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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复武汉城市总体规划

发布时间:2010-03-18



武汉发展站到了一个新的“制高点”上。《武汉市城市总体规划》8日通过国务院正式批复。武汉在全国发展布局中的功能定位由上轮总规的“我国中部重要的中心城市”,上升为“我国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


这个变动,“锁定”了武汉作为中部地区龙头城市的地位。与国务院批复天津“北方经济中心”,重庆是“长江上游的经济中心” 相对应。业内指出,这表明武汉的城市定位在国家层面得到确认和显著提升,武汉城市发展上升到了国家高度。


中部崛起的“龙头”之争,国家在导向上作出了“倾斜”。武汉在“两型社会”建设中率先试验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成为全国第二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都是印证。


国务院批复,明确武汉城市性质为“湖北省省会,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我国中部地区的中心城市,全国重要的工业基地、科教基地和综合交通枢纽。”并对武汉城市发展、建设与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这标志着今后10年武汉城市建设的蓝图已经绘就。”市国土和规划局11日介绍,我市正在依据《总体规划》编制和实施各项专项规划,系统开展中心区和外围重点地段的城市设计。


上一轮武汉城市总体规划是国务院1999年批的。本轮规划实施期为2010年-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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