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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办通知要求:分两阶段集中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教育

发布时间:2010-12-01

新华社北京11月30日电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出通知,对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集中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教育进行部署。


通知指出,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教育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引导人们全面、准确、深入地领会全会精神,把思想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落实全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为实现“十二五”规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而奋斗。


通知强调,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是,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引导人们深刻理解、全面掌握全会精神的丰富内容,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深入学习宣传“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和宝贵经验,引导人们深刻认识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积累的经验弥足珍贵,创造的精神财富影响深远,进一步统一思想、认清形势、增强信心,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坚定自觉地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深入学习宣传“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引导人们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满怀信心地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努力实现“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目标。


通知提出,这次形势政策宣传教育分两个阶段展开。从2010年11月到2011年全国两会前为第一阶段,主要是集中学习宣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十一五”时期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十二五”规划建议的主要内容。从2011年全国两会召开到“五一”前为第二阶段,主要是集中学习宣传全国两会精神和“十二五”规划纲要。要编发宣传提纲,阐释五中全会的重大意义和主要精神,解读“十二五”规划建议的战略部署和政策措施,为开展学习宣传提供辅助。要集中开展宣讲活动,举办高层次形势报告会,组织中央宣传团赴全国巡回宣讲,培训地方宣传骨干,组织领导干部、理论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党委讲师团深入企业、农村、机关、社区、学校开展宣讲。要面向高校师生开展宣传教育,把学习宣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纳入形势与政策等课程安排,贯穿到教育教学中。组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党政领导干部到高校宣讲全会精神,面对面解答师生关注的热点问题。要立足城乡基层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发挥基层宣传文化阵地的作用,鼓励群众自我学习、自我教育。要精心组织媒体宣传,在重要时段、重要版面开设专栏专题,推出一批有分量、有深度的报道、评论和理论文章,采用领导访谈、专家解读、系列报道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五中全会精神。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把集中开展形势政策宣传教育作为当前的重要政治任务,列入重要日程,切实抓紧抓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要把学习五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内容,专题研讨、学深学透。要全面准确,正面引导,始终立足于统一思想、凝聚力量、鼓舞士气、振奋精神。宣传成就、分析形势、解读政策,都要做到实事求是。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注意分类指导,紧密联系人们生产生活和思想实际,深入浅出、生动形象地进行宣传阐释,努力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召力。


(来源:人民日报 杜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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